《以法之名》的大结局看似善恶有报,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被一网打尽,但细究之下,许多细节耐人寻味。尤其是江敏和洪亮的婚姻关系,表面上看是夫妻情深,实际上却暗藏玄机。江敏作为江旭东的女儿、江远的姐姐,在整件事中绝非单纯的受害者或旁观者,她的选择背后牵扯着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未曝光的罪行。
洪亮最终将禹天成、陈胜龙、熊磊等人送进监狱,甚至亲手将自己的岳父江旭东也绳之以法,但江敏却始终没有选择离婚。如果单纯从感情角度分析,这显然说不通。江敏此前对洪亮的态度并不友善,甚至多次逼迫他放弃检察官的身份,可见她对洪亮的职业和原则并无尊重。而在江旭东和江远被判刑后,作为女儿和姐姐,她理应怨恨洪亮,可她却选择留在洪亮身边,这绝非因为爱情,而是出于更现实的考量。
展开剩余69%首先,江敏本身并不干净。131案中,她协助王大有伪造肝癌证明和死亡证明,使其成功假死并化身熊磊。这一行为已经构成犯罪,如果洪亮继续深挖131案,江敏极可能被牵连。尽管剧中专案组最终没有彻查此案,但不代表真相被永远掩盖。江敏留在洪亮身边,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监视和控制,确保洪亮不会进一步调查131案,也不会翻旧账追究她的责任。
其次,江旭东虽然被判十年,但以他在政法系统的影响力,减刑或假释的可能性很大。江敏必须为父亲出狱后的生活铺路。江旭东习惯了高高在上的地位,出狱后若失去洪亮这层关系,他的处境将极为尴尬。而洪亮作为检察官,即便与江家决裂,社会地位和资源仍在。江敏若离婚,不仅失去洪亮这个“保护伞”,还可能因过去的罪行面临法律风险。相反,维持婚姻关系,既能确保自身安全,也能为江旭东日后回归提供便利。
此外,江敏的性格和行事风格也决定了她不会轻易离婚。她是一个极其现实的人,此前对洪亮的态度完全取决于洪亮是否顺从江家的利益。当洪亮坚持原则与江家对抗时,她冷眼相待;但当洪亮功过相抵、未被追责,甚至保留检察官身份时,她又选择隐忍。这说明她对利弊的权衡远高于感情。离婚对她没有任何好处,反而可能让她失去最后的依靠。
洪亮或许也清楚江敏的盘算,但他同样有不得已的苦衷。131案中他犯过错,谢鸿飞之死也有他的责任,若非功过相抵,他的职业生涯可能早已终结。江敏掌握着他的某些把柄,或是利用家庭关系牵制他,使得他无法彻底与江家切割。两人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,但出于各自的利益,他们不得不维持表面的和平。
《以法之名》的结局看似圆满,实则暗流涌动。江敏没有离婚,不是因为爱,而是因为恐惧、算计和利益交换。洪亮虽然赢得了正义之战,却未能彻底摆脱江家的阴影。这也反映了现实世界中扫黑除恶斗争的复杂性——保护伞倒了,但余毒未清;罪犯伏法了,但关系网仍在。真正的结局,或许才刚刚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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